不想结婚的我,经历了一场乌龙婚礼 | 世界药丸
文 | 莫舟
29 岁那年,我怀孕了,但还不想结婚。
那时,我和安在一起近 5 年。我对爱情义无反顾,对婚姻却从未有过具体的构想。当安获得一份在深圳的工作时,毕业不久的我便辞去了在上海的工作,带了三箱子书,两箱子衣物,空降深圳。
刚刚在一起的时候,我需要很多爱的证明,在职场尚未找到自己的方向,回到家需要很多抚慰;可是,到了第 5 年,我做着一份辛苦却令我享受的工作,投入了很多时间和精力于工作中,也逐渐有了自己的朋友圈。安也在职场顺利上升,有他的外国人圈子。当他外出应酬时,我不再设“宵禁”也不查岗;我则热衷于和自己的同事朋友社交。
我们彼此独立而相爱。爱情是我们拥有的全部,我们并不为将来打算。早早结了婚的大学同学告诫我“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我一笑置之。
一年多前,安的父母从欧洲来访。在他们离开之后,我才无意中跟父母说起,父亲责怪我为何不带两位老人去我家和我的父母见面,我很吃惊地问“用得着吗?”我不认为我和安的关系与包括我们的父母在内的其他人有关,我更没想过我们的关系需要法律来维护。若有一天我们不再相爱,那就好聚好散。我心想。
孩子,也不在我的计划中。居住在这个人口爆炸的星球,我能给人类的贡献大概只有少带来一个人,少消耗资源。更年轻时的我一直这么想。
/ 1 /
“你决定是否要留下吧,我完全尊重你的选择。”在确认怀孕后,安抱了抱我,说。
我感激他并没有说“我会为你负责”的陈词滥调。我一个快 30 岁的受过高等教育、有工作能力的女人,能为自己的所有选择负责。
我决定要生下这个孩子,尽管我并不明白生养孩子到底意味着什么。我携带着这颗受精卵,满不在乎地继续去上班。我并不忌讳初孕的前三个月可能胎像不稳,早早地在公司宣布了怀孕的消息;等肚子显山露水时,也无所谓自己尚未结婚的事实,大摇大摆地走进办公室。我独自去产检,就像怀了一个来路不明的孩子。
在父母的要求下,我和安回我的老家办了一个婚礼。宴席是父母准备的,宾客也是他们邀请的,我和安只需出现在现场。这是我给父母的交代,也给自己慢慢处理后续问题的自由。法律意义上的婚礼,我需要更多的时间来思考。
我和安认真地考察了保持当前状态的可能性。
最首要的问题是孩子的户籍——或者说国籍——问题。这时,我了解到,在 2009 年的中国,生孩子需要办准生证。要办准生证就要结婚,一个未婚的女人不仅不准生育,而且生下孩子后还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而没有准生证,将来孩子上不了户口。我不打算去领准生证,因为我相信作为一个女人,我天然地拥有生孩子的权利。这意味着我会面临给孩子落户的困难。
同时,安通过他们的大使馆了解到,给孩子入他的国籍并不麻烦,他只需要出示亲子关系鉴定,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就能给孩子办理护照。
这听上去容易得让我很不放心。“可是,如果有一天我们关系不好了,你想把孩子带走,我是不是就没办法看到孩子了?”讨论过程中,我提出这样的疑问。
“那对我来说也是一样啊,如果孩子入中国国籍,跟着你的户籍,如果我们变心了,我也可能面临被剥夺孩子却无处申诉的境况啊。”
“嗯,人心很不可靠。看来,我们还得依赖制度。那我们去登记结婚?”探索了多种可能性之后,我和安第一次提出了结婚的设想。
/ 2 /
一谈及婚姻,原本悬在空中楼阁里的爱情就得落地,两个人就有了具体的一个个问题去解决。
考虑到在香港登记结婚所需要的证明文件相对简单、加上后续的文件翻译及公证相对方便,我们决定选择在香港登记。
“我希望我们之间签一份婚前协议。”某一天的饭桌上,安说,蓝色的眼睛盯着我。
“婚前协议”这几个字我并不陌生,可是听到它从我即将要嫁的男人嘴里说出来,还是不免一怔。
“好啊。”我努力收住划过眼睛的震惊,用尽量不在意的口气回答。
“这并不是因为我不信任你,相反,这对我们双方都是保护。如果有一天我们变了,不得不分开,省得闹到你死我活。”安继续解释。
“可是你觉得我像个会闹的人吗?”我难以掩饰不耐烦的口气。
“我不是这个意思。”他还没完没了。
“不用解释了,你告诉我接下来怎么做就行了。”
“你很介意这个对吗?”
我看着他,过了好一会儿,慢慢压住了心里的委屈,才开口:“有点儿吧,因为感觉你不信任我。”
“亲爱的,这真的跟信任不信任没关系。我根本不希望有一天我们需要参考‘婚前协议’。”
我摇了摇头,不再说话。第一次就“婚前协议”的沟通不欢而散。
对于结婚,我原本就不怎么积极。随着身体越来越臃肿,工作又在继续,还有“婚前协议”这事儿作梗,我连回户口所在地去开单身证明也懒得去,硬是从 3 月拖到了 5 月。期间,我陆陆续续地查询了关于“婚前协议”的事情,又咨询了认识的律师,开始慢慢地对此释然:既然我这么标榜独立,为何忌讳一项保证我们各自独立的协议呢?
5 月底,趁去欧洲出差的机会,安回国办了单身证明,却一直不再提“婚前协议”。
又是一同坐在饭桌前的夜晚,我俩打开香港婚姻登记处的网站,准备预约。
“嗨,之前说的婚前协议,我们还没签呢。”我主动开口问,“是不是赶紧写一份拿去公证啊?”
这次惊奇的是安。他从电脑前抬起头来,不可置信地看着我,过了一会儿,说:“我想了想,没必要签,如果将来遇到问题,我们会想办法解决的对吗?”
“你不是说人心是不可靠的吗?”我反问。
他耸了耸肩,不回答。
我们最终并没有签“婚前协议”。到现在为止的生活证明,我们的确会在遇到问题时想办法解决。
/ 3 /
预约的时间是 7 月 27 日下午两点钟,在中环附近的一处婚姻登记处。
彼时,我已怀孕 21 周。我和安以及他的朋友、我们的证婚人之一 K 先生,在深圳湾附近早早吃了中饭。
我给自己化了淡妆,于当天早上去修了头发。我早在怀孕之初就因为贪图方便一把剪掉了“海藻般的”长卷发,加上怀孕无法做拉直,平时便乱七八糟地卷翘着。随着孕期的深入,我的脸像加了发酵粉的面团,慢慢发成了圆月。回想起来,当时顶着这样的脸去当新娘的我,真是具有大无畏精神!
我穿了一条大红裙子,XL 号的。怀孕时买裙子是特别令人沮丧的经历。原本婀娜的统统套也套不进去,总算有一条水桶状的可以勉强拉下去,出来一照镜子:咦,那树干一般粗的手臂,真是我的吗?我又执着于找一条红色的,前前后后逛了几个周末才买到。在生完孩子瘦下来后,我找了许多地方试图把裙子改小,可都得到“做工太细致,不敢改”的答复。这样一来,这条裙子真的成了一辈子只穿一次的婚服。
当天,我穿着大红裙,挺着大肚子,提前两个半小时出发,去深圳湾口岸。根据经验,我们差不多能提前一小时到中环。
我们顺利出深圳,到香港入境窗口。K 先生排在我和安前面,先过了。轮到我时,我照例递上《港澳通行证》。当工作人员要求我出示与医院的产检预约证明时,我才恍然大悟:作为一个孕妇,我有把孩子生在香港的嫌疑,他们完全可以拒绝我入境。
我向窗口的工作人员解释了去香港的原因,他马上表示他无权作出决定。在他通知他的上级之后,我和安被带离窗口,带入关口的办公室。
办公室最外一间的等候区里,坐着各色人等。原来当外面的人流匆忙而有序地进出关口时,这里滞留着这么多形形式式的人。我们倒没有无休止地、无人过问地在外面等待。没一会儿,就有年轻的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带我们去问讯室盘问:我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做什么工作,去香港干嘛之类的。我和安一一如实回答,并出示了婚姻登记处的预约。第一轮问答过后,我被一位上了年纪的穿着白大褂的女医生带去一间狭长却设备齐全的小诊室做检查。
女医生面容和善,说话轻声轻气地,却并不多说。在她检查完后,我问她:“没问题吧?”
“我这里是没问题了,但是其他的有没有问题我并不知道。”她答。
从小诊室出来,我重新回到等候区。之前坐在那里的人有的已经走了,换了新的人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再拖下去我们可能赶不上预约,错过了这次预约,要再起意,恐怕又得拖上一段时间,没准要拖到生了孩子之后了。这么一盘算,好不容易下定的决心、做好的计划,居然可能要全盘推翻,我免不了心乱如麻。
那一头,安对香港限制孕妇入境的规定很不理解,却也深知此时自己是鱼肉,只得一言不发地生闷气。
过了大概二十来分钟,我们被第二次带去讯问。此时,他们已经打过婚姻登记处的电话,了解到我们的确预约了当天下午两点钟。所以,问题的中心是我们为什么要去香港登记,而不是直接在大陆做。
这一轮结束时,时间已经接近两点,很显然即使被批准入境,我们也要错过预约了。
当再次回到等候区,凳子还没坐热时,我们被告知获准入境,我只准在香港停留 48 小时。同时关口的工作人员已经和婚姻登记处沟通好了,那边的工作人员会等着我们。关口这边甚至还给我们安排好了小车,直接送到婚姻登记处。真是令人喜出望外,又感激涕零!
/ 4 /
到达中环附近的婚姻登记楼下时已接近 3 点半。
我的证婚人是当时相熟的一个美国人 D,她正好和男友在香港旅游。他们在婚姻登记处附近等了很久。
一行人匆匆进入登记处,向等候着的一男一女两位工作人员道歉并感谢他们,随后坐下开始填表交资料。
当我转身向我的证婚人 D 要她的护照时,新的剧情出现了。
“天哪天哪!我没带,护照还在我住的酒店里!”她尖叫。
所有人都看着她,安和 K 的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看来今天这婚是结不成了。”我的嘴半张开着,对自己说。D 在扯着嗓子解释,双手在面前晃动:“我哪里知道还用得着护照呢?我没结过婚,没经验啊!”
同行的 D 的男友也没带任何身份证件。
“这样吧,你的酒店在哪里?如果不太远的话,你回去拿,我们在这里等着你们。”就在我们不知所措时,男工作人员说。
一根救命稻草!
于是,D 的男友起身前往他们位于尖沙嘴的酒店去拿护照,我们四人在原地等。待他拿了护照回来,时间已过四点半——婚姻登记处在下午 4 点半关门。两位工作人员一直留着,加班为我们办完了登记手续。事后,我才想起来,当天我们连喜糖也没准备一包送给他们,真是两个对结婚习俗毫无了解的马大哈。
我和安在等待的时候先将表格填好,费用交了。D 的男友一进门,几个人便站起来,鼓着掌迎上去。
补上 D 的护照信息后,我们被领至窗口旁的一个小厅。小厅是狭长型的,入口处右手边的中间放着一张大理石台面的长桌,桌上放着一盆鲜花;左手边则摆着几排椅子。我和安被安排坐在长桌的一侧,我俩的面前各放着一张过塑的卡片,上面写着结婚誓言。K 先生、D 和她男友坐在后面的椅子上。两位工作人员站在长桌的前方。坐定后,其中的男工作人员开始主持结婚仪式,并请我们分别读卡片上的誓言。
“I, (此处为我的名字), take thee, (此处为安的名字), as my lawful wedded husband.” 我的卡片上这么写。可是,我却读成了“I…… take thee…… as my awfully wedded husband.”
一读出口,便知道读错了,所以忍不住笑出声来,再往后瞟了一眼,那几位正瞪着眼睛一脸懵!
大笑一场后,我按照卡片上的句子一字一顿地又读了一遍,各方签字,我和安手持粉粉的《结婚证书》拍了照。
这婚,总算结成了!
谢过工作人员,走出婚姻登记处, 我依旧陷在刚才闹的笑话中,还坚持要从英语语法的角度和各人辩出个所以然来。
“这句话明明是有语法错误的,lawful 是个形容词,不能形容后面的形容词 wedded,怎么着也应该是 lawfully 或者 legally,而且这两个词放在一起就是很别扭,要不然你们自己读读。”
“好啦好啦,你说得都对,今天你最大,my awful wife (我的糟糕的太太)!”安停下脚步,揽住我,在 7 月的中环街头。
林立的高楼沉浸在夕阳里,玻璃墙上跳动着碎碎的阳光,街上人车流动不息,引擎轰隆。拥在人行道上的我们却听不到任何周遭的声音,任凭热浪包裹着我们,肆无忌惮地大笑。
后记
就这样,29 岁的我,怀着 21 周的身孕,和安结成了“糟妻(awful wife)”和“糟夫(awful husband)”,无关父母、无关他人、无关财产,关乎爱情、关乎我和他。
关于这场婚礼,我连一张像样的照片也没留下:当时的自己太难看,也始终没觉得婚礼是个要紧事。这等乌龙的情景,却年年从记忆翻出来一趟。婚礼糟糕成这样,后面的日子只能走上坡。
所以,不曾寻求婚姻庇护的我们,跌跌撞撞进入了第九个年头。
爱情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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